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7.有些人反复宣称自己所看到的异象,说自己看见了许多东西。他们的确看见了东西,但只是产生了幻觉。我已获得关于这些异象的教导,也看到它们是如何发生的。有些灵人能通过幻觉使得构成异象的那类表象或形状看似真实物体。例如,如果有某种东西在阴影中,或月光下,甚至在白天被看到,只要这个对象在暗处,这些灵人就会使观看者的头脑不断固定在对某个具体事物的观念上,或说让他的头脑一刻不停地思想某个对象,无论它是动物、怪物、森林,还是其它某种东西。只要头脑固定在这个观念上,或说固定在这种思维上,幻觉就会生长并发展,直到最终这个人深信不疑,把这些形状看成绝对真实的物体;而事实上,它们无非是幻觉。这些异象会临到那些沉迷于幻想,没有主见,由此容易什么都信,容易上当受骗的人身上。这些人是幻想者、空想家。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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